武汉科技大学妇女委员会文件
武科大党群[2011]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基层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湖北省妇联《关于高校妇委会建设试点工作建议方案的函》以及《武汉科技大学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我校基层单位成立妇委会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妇委会分会的设置
本着“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为加强党组织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妇委会分会的设置原则上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设置相对应。为方便工作,妇委会分会和分工会合署办公。
二、妇委会分会的人员构成和条件
妇委会分会由3到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若干。视情况可设宣传委员、文体委员、权益委员等。有女学生的妇委会分会要设有学生委员1名。
妇委会分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热心妇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服务意识,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主任原则上由基层党政女领导干部或女教授担任,学生委员由优秀女大学生担任。
三、妇委会分会的产生程序
妇委会分会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妇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候选人,再由单位女教工和女学生代表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之后报学校妇委会备案。
四、完成时间
各妇委会分会的成立工作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