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工作委员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级妇联的基层组织,并接受妇联领导。
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三、以全心全意服务妇女群众为宗旨,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各项活动。
四、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五、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妇女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妇女的实际问题。
六、为妇女办好事办事实,关心妇女群众的业余生活,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发展妇女身体健康的各类活动。
七、宣传、贯彻妇女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女大学生(研究生)成才教育活动,推进女性人才工程建设。
九、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协助各级组织选拔优秀女性人才,开展促进妇女问题和妇女理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