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妇委会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结合中国妇女十三大作出的部署安排,选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团结动员全校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见贤思齐、比学赶超,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经研究决定,在202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手。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三八红旗手8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从往届学校三八红旗手和2022年校“最美家庭”中优选产生。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新风、清廉高尚, 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学习成绩优异,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很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5.关注、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妇女活动。
(二)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女教职工,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全日制且年满18周岁的本科、研究生女生。
2.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实干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工作业绩突出,在女教职工中发挥表率作用。
3.品学兼优、具有创新能力,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以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在校女学生。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5.关注、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妇女活动。
三、评选机构
由校妇委会委员、分会主任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妇女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等额推荐(原则上每个分会可推荐1名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对提出的初步名单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并公示,经所属党委(党总支)同意后上报(上报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学生三八红旗手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见附件2)。
2.在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校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手初选名单并公示。
3.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充分体现出我校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女教职工。
4.校三八红旗手标兵及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已获得过国家、省、市、区相关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
5.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评选过程作为挖掘、宣传优秀妇女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深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号召广大妇女群众向优秀典型学习,引导妇女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6.2023—2024年度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从发文之日起启动,各单位应于2025年1月6日17:00前,将校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及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3—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校妇委会办公室(青山校区东院工会二楼妇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fwh@wust.edu.cn。学校拟定2025年3月上旬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获得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表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学生三八红旗手分配名额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教工)
附件4.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学生)
附件5.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教工)
附件6.武汉科技大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学生)
武汉科技大学妇女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