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妇委会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扎实推进清廉武科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和家庭落地生根,激励教职工为学校“十四五”规划建功立业,校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条件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在爱党爱国、敬业诚信、廉洁治家、绿色低碳、科学教子、勤俭持家、孝老爱亲、移风易俗、书香润德、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具有时代性、代表性和引领示范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家庭成员参与非法、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不赡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有违反婚姻法、早婚早育、婚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索取天价彩礼、低俗闹婚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等行为;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本次活动以各基层妇委会为单位,通过教职工自荐、他荐和分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评选条件,每个分会可推荐提名候选家庭1户,教职工超过150人的可以推荐2户,征得基层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妇委会。已经获得过省、市、区“和谐家庭”“最美家庭”等称号的不再推荐。
2.评选表彰。校妇委会对候选家庭材料进行初审,报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核,组织评审和公示后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动员宣传。各基层妇委会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广大教职工家庭主动参与,深入发掘、积极推荐表现突出的家庭,以寻找活动为契机,以此教育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大力弘扬良好家教家风。
2.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候选家庭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另附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一份和3张家庭生活照片(jpg格式,含全家福一张,大小在2M以上、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以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注明“某某单位最美家庭评选材料”)发至指定邮箱fwh@wust.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报送校妇委会办公室。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
武汉科技大学妇女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